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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0】六项城市信息模型(CIM)相关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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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多家相关单位分别起草了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竣工验收备案数据、数据加工技术、基础平台技术、平台施工图审查数据、平台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数据等一系列行业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

1.《城市信息模型平台竣工验收备案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在于,规范竣工验收备案的数据内容和交付要求,促进基于城市信息模型平台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实现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功能。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数据在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竣工验收管理系统中的建立、交付和管理。

竣工验收备案数据的建立、交付和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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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基础平台技术规范>等7项标准编制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标〔2020〕26号),我部组织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城市信息模型平台竣工验收备案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444238876@qq.com

(2)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9楼科技部;邮政编码:510030;收件人:黎嘉慧;联系电话:1599993368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

2.《城市信息模型数据加工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在于,规范城市信息模型数据加工处理,为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提供合格的模型产品。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信息模型数据加工、轻量化处理、检查与质量评定、数据更新。

城市信息模型数据加工、轻量化处理、检查与质量评定、数据更新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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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基础平台技术规范>等7项标准编制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标〔2020〕26号),我部组织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遥感应用中心)等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城市信息模型数据加工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yangliuzhong@sina.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遥感应用中心;邮政编码:100835;收件人:杨柳忠;联系电话:1367120645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

3.《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在于,为规范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建设,推动城市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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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基础平台技术规范>等7项标准编制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标〔2020〕26号),我部组织中外建设信息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fanjingjing@icfw.com.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7号新疆大厦B座12层;邮政编码:100044;收件人:樊静静;联系电话:158014012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
4.《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施工图审查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在于,为规范施工图的数据内容和交付要求,促进基于城市信息模型平台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实现施工图计算机审查功能。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数据在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施工图审查系统中的建立、接收和管理。

施工图审查数据的建立、接收和管理的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基础平台技术规范>等7项标准编制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标〔2020〕26号),我部组织广州市设计院等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施工图审查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444238876@qq.com

(2)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9楼科技部;邮政编码:510030;收件人:黎嘉慧;联系电话:1599993368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

5.《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在于,提高城市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规范性和科学性,确保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数据与城市信息模型平台衔接。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规划区内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查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阶段的规划报批数据应用。

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数据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报批、审核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基础平台技术规范>等7项标准编制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标〔2020〕26号),我部组织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自动化中心等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maohaiya@gz.gov.cn

(2)通信地址:广州市吉祥路80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自动化中心;邮政编码:510030;收件人:毛海亚;联系电话:1866500244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

6.《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在于,适应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指导城市信息模型“CIM+”应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质量和时效,满足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用地规划主要管控数据、建设用地管理数据和归档数据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基于城市信息模型平台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数字化报建和智能化审批工作。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数据除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划设计、用地审批、安全管理应用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基础平台技术规范>等7项标准编制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标〔2020〕26号),我部组织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自动化中心等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wangxixiang@gz.gov.cn

(2)通信地址:广州市吉祥路80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自动化中心;邮政编码:510030;收件人:王习祥;联系电话:1371039795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中国建设报)


政策法规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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