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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4】(转)关于开展“推进诚信建设、维护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活动的通知
2020-03-04

中建监协〔2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各分会: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要求,根据监理行业的现状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决定在会员范围内开展 “推进诚信建设、维护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推进工程监理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自律监管机制,打造诚信工程监理行业,维护监理市场良好秩序,提升监理服务质量,增强监理企业活力,促进监理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推进诚信建设

推进会员践行公约行规。积极推进会员践行《建设监理行业公约》《监理企业诚信守则》《建设监理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使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充分认识守信践约在企业发展和个人成长中的重要性,始终将诚信经营和诚信执业贯穿于企业经营与个人执业之中。

开展单位会员信用自评估工作。单位会员依据《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信用评估标准(试行)》,对本企业信用情况进行自评估并将结果报所在地省级建设监理协会或分会。省级建设监理协会或分会公示自评估结果后,将结果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在协会网站上公布信用评估结果,逐步在行业中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单位会员诚信经营和个人会员诚信执业,提高工程监理行业的社会公信度。

(二)维护市场秩序

保障监理现场工作质量。参照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印发的《房屋建筑监理人员配备标准(试行)》和《房屋建筑监理工器具配备标准(试行)》,配备监理人员和检测工器具,维护现场良好的监理工作秩序。

维护监理市场秩序。鼓励单位会员向社会发布监理服务费用构成,明码标价提供服务。引导单位会员不参与恶性竞争,保障监理咨询服务的合理收入,逐步形成以优质服务为导向的优质优价的监理咨询服务市场机制。

(三)提升服务质量

推进监理咨询服务标准化、监理资料管理标准化。参照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印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标准(试行)》和《房屋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试行)》做好现场监理工作,提升监理咨询服务质量。

鼓励监理现场管理提供信息化管理、智慧化服务。鼓励监理企业加大技术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广互联网和科学技术在监理工作的应用,提高监理咨询服务的科技含量。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各地协会和分会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与会员之间的沟通,结合本地本分会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此项活动。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设立活动办公室,各地方、行业协会和分会确定负责人、联络人,保障本活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二)积极推进

本次活动暂定为一年,各地方、行业协会和分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有序推进、积极开展活动,完成单位会员自评估工作,请各团体会员、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积极参与活动。活动开展过程中请随时与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联系,加强工作的沟通与交流。

(三)效果评估

活动结束后,协会将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总结各地方、行业协会和分会在推进诚信建设、维护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三方面取得的成果,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推进监理行业的高质量健康发展。

(四)此项活动联系方式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监理改革办公室宫潇琳,联系电话010-88385640,电子邮箱:gxlkey@sina.com。


政策法规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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