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质【2017】5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决定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现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