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监协【2019】5号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和个人: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提出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2019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提升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鼓励发展多种形式全过程工程咨询、重点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优化市场环境、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咨询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吉林省建设监理协会6月上旬在长春举办《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宣贯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吉林省建设监理协会
承办单位:
吉林中交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吉林市建铭建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培训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重大决策部署;
(二)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文件解析。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6月13日上午 9:00-12:00
会议地点:吉林省宾馆三楼会议中心
具体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598号
四、有关事项
(一)请安排2名负责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工作的同志参加培
(二)本次宣贯培训参加培训人员交通费用和食宿自理;
(三)本次会议会员单位免费;
(四)请于2019年6月5日前将参培回执发送至如下邮箱:117377080@qq.com。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祝影荟、齐畅
联系方式:0431-82752593、82622628
邮 箱:117377080@qq.com
附件一:《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宣贯回执表
吉林省建设监理协会
201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