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质〔2016〕15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责任,切实抓好质量管理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行业情况,制定了《吉林省建筑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及时组织宣贯,将宣贯情况于7月15日前上报到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联 系 人:郭 剑
联系电话:0431-82752580
电子信箱:jlzjgj@163.com
附件:1.吉林省建筑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办法(试行)
2. 建筑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动态考核标准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27日